原标题:“夜间法庭”便民高效解纠纷
近日,新平县人民法院精审团队利用夜间法庭,妥善化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切实将司法惠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
4月,原告普某某向新平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由被告张某某支付工程欠款60余万元及资金占用费,由被告云南某某公司在上述工程款欠付范围内与被告张某某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该系列案件原定于5月24日上午开庭,但被告云南某某公司出庭人是从曲靖市连夜赶来开庭,其要求追加转包人杨某某为被告,按照原定时间无法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加被告需要向被追加被告送达诉讼材料,重新指定举证、应诉期限,这势必造成双方当事人再次往返,增加了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为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协调后,决定采用“夜间法庭”的形式,安排原、被告于5月23日晚上7点到庭对账、协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某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原告普某某工程款20余万元;被告张某某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后,原告普某某因承建案涉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其自行偿还;原告普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得以高效、快速化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十分满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