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河县检察院多元推进司法救助
近年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从最初的提出申请到救助金发放到位,抓实救助流程,把握救助重点,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院对内制定《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线索发现、移送职责,打好“配合拳”。对外与县乡村振兴局建立《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与县民政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县妇联建立《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实施办法》,加强单位与单位间的协作,实施多元救助,尽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该院在受理前明确救助范围,严把案件受理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受理后重点向未成年人、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和军人、困难妇女“五类人群”倾斜,明确救助重点、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推出困难群众司法救助上门服务、电话服务、远程线上服务等一系列司法救助便民举措,做到为民办实事、解民忧。
该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着重了解被救助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及已发放的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同时,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还合力帮助未成年救助对象解决在教育、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切实让被救助对象及家属感受到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