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6条、第12条、第28条、第31条、第32条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首先是建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古生物学会推荐的专家组成。